江苏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简介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添加日期:2008-1-4 11:38:45
1999年7月15日国土资源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1999]205号)中明确:矿产资源储量由政府管理部门直接审批改革为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国家矿产资源储量主管部门进行认定的新体制。为配合我国矿产资源储量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并服务于江苏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以及矿业开发,促进江苏地勘事业和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于2001年4月29日批准同意筹建江苏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苏国土资复[2001]2号)。江苏省民政厅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8号),经审核后准予登记,并于2001年6月25日给“中心”颁发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苏民政字第110018号)。通过资格审查认定,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9月21日给“中心”颁发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证书( )。
新成立的江苏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为民办非企业独立法人单位,为国土资源部首批认定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之一。现从业人员近20名,其中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师13名。“中心”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经济独立核算,从事《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中第五条和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业务;承担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关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和新规范的推广、培训工作;承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储量的调查和评估工作;开展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相关的技术咨询和中介服务。
目前,“中心”已具备开展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及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相关工作的人才资源基础和必要的组织保证与制度保证。热忱欢迎各地勘单位、矿山企业及社会各界前来洽谈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相关事宜,“中心”将为你提供真诚、公正的服务。
网站:http://www.jsml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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