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国土资源局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工作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添加日期:2008-1-4 11:39:45
有了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加强对采矿权人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维护健康稳定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近日,凤阳县国土资源局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和省厅《关于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07)389号)规定,迅速、认真的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
该局按照省厅通知要求,抽调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根据该县矿业权有省、市、县三级发证的特点,首先对县级发证的矿山企业开展工作。此次年检工作主要涉及矿山企业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采矿权以及采矿权延续、变更、转让(包括是否存在非法转让、承包)情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三率'指标执行情况;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法定规费缴纳情况;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含储量复核)矿山数、资源综合利用、矿山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等内容。根据通知要求在年检中,开采甲类矿产的小型(含小型)以上矿山和地下开采的矿山,应提供采矿许可证副本原件(年检合格后退回)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当年度矿产资源规费的缴讫证明等相关资料。
矿山年检工作是矿山开发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年检工作要与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与规范、矿产资源规费征收、矿山储量动态管理、'三率'考核、矿山督察等工作相结合,重在解决已发现的问题。要严格依法行政,对在年检中发现的各类违法活动,应依法进行处罚。对年检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纪律约束。应当充分发挥矿产督察员的作用,重点检查督察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目前,此项正在稳步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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